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,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如下:4月4日—6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4日(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,4月5日(星期六)、4月6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 特此通知!
上海商悦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00八 年 四 月 一 日